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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丨全国各省市近期出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一览(202106)

发布时间:2021-06-26

四川:最高上亿元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新出台的“科创十条”涉及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创新人才聚集三大方面。具体包括:支持重大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加快落地建设;加大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大力聚集高端紧缺人才;激发引才用才活力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文件明确:省级财政安排5.5亿元,每年支持基础研究项目2000个以上;省级财政安排8亿元,对中央在川和省内各类研发机构在川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对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引导激励。


重庆: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

重庆市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出台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具体问题的24项措施。主要从科技成果赋权、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科技成果转化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化便利化服务四个方面着力,旨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疏解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现实“堵点”。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提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科技成果的源头供给,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进一步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成果转化相关的考核指标。

另外,此次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优化了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针对过去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难以操作的环节、单位主要负责人容错免责条件、科技成果评估的方式和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科技成果转让或者许可净收入无法计算时,可按照不少于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50%的比例奖励成果研发和转化团队。

此外,为补齐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短板”,此次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4条”还提出分领域建设全市分布式中试熟化平台体系,加快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大技术经理人和科技成果评估机构的培育力度,逐步建立全方位、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浙江:出台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重点如下:

1、高校院所要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强化需求导向。

2、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或者联合地方、企业设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的机构,以及设立高校院所全资拥有的技术转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等方式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3、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

4、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其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并具备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5、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培养技术转移方向的实战性专业人才。


陕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5月28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共10个方面23条意见。重点包括:

1、推动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各高校要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理工类、综合类高校应独立设置。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标准和内控机制,引导和协助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以及成果推介等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服务。鼓励与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深度合作。

2、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高校要通过引育并举、专兼结合,打造一支懂技术、懂市场、会管理的复合型技术经理人队伍。要定期开展技术转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条件的高校要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并积极探索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

3、加大对机构和人员的政策激励。高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成果转化相关工作。要充分激发专职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建立成果转化绩效与专职人员收入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畅通专职人员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专业人员职称可通过工程序列进行申报。 


广西:发布《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近日,为加强和完善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投资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领域的投入方式,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进一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发布《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创新驱动基金子基金群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创新驱动基金子基金群积极投资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型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创新驱动基金是由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发起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性投资基金,由各类科创基金群组成。创新驱动基金采取“1+N母子基金”架构运作,不直接投资企业项目股权,通过发起设立创新驱动基金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项目和科技创新产业领域。

创新驱动基金子基金可以采用有限合伙制、公司制等形式,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和运作,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为目的,重点投资我区科技创新类企业。


山西:发布《山西省“十四五”新技术规划》

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十四五”新技术规划》,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3个关键环节进行攻关的一体化设计、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部署。打赢新技术攻坚战,山西省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发力:

第一,加快现有成熟新技术产业化。围绕信创领域、半导体领域等成熟新技术,加强产业化应用研究,加快配套资源要素,加速推动新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助力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第二,大力推动研发阶段的新技术进入小试、中试。围绕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的高速飞行列车项目,华为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的智能采掘国产化体系项目等,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创新建设模式,加强人员、经费等政策支持,加快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小试和中试基地,全力推动新技术转化为科技成果。

第三,加大科研攻坚阶段的新技术研发力度。围绕量子科技、碳基新材料等处于攻坚阶段的新技术,加大科研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应用导向,加快推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引力波、薄膜电子器件等科研项目研发进度,力争早日实现技术突破,为山西省产业换道领跑奠定技术基础。

第四,着眼世界前沿领域,根据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山西实际,凝练立项一批重点新技术课题。聚焦深空深海、生物医药、AI等前沿战略领域,聚力一流研发项目,在国家战略中体现山西作为、确立山西地位。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立足山西省能源产业优势,开展新能源装备、智能电网、储能等关键技术研究;按照国家种子战略要求,发挥我省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开展种质资源创新技术研究等。

第五,加强与央企、国家科研机构、高校的科研合作,推动更多新技术落地山西。坚持兼容并蓄、借力发展,加快推动山西省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及相关企业合作的城市能源互联网等技术项目取得突破。同时,依托已有合作平台和合作机制,推动新材料、信创、大数据等领域更多新技术在山西科研攻关、转化落地。

第六,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通过引进技术,依托核心龙头企业发展一批新技术。围绕信息存储产业链,依托大地紫晶公司全力突破新一代全息光存储等关键技术;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依托蓝顿旭美公司加速拓展薯类深加工技术等。

第七,在产业化推进过程中,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催生一批新技术。依托筹建中的国家超级计算太原中心、引力波大科学装置,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在建设、评选、运营过程中衍生一批新技术需求或科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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