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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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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主要方式

发布时间:2021-08-23

实践中,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引进方式包括: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联合开发以及知识产权许可。本节将介绍主要引进方式及相应流程。

一、转让

一般而言,知识产权转让,是指根据当地法律享有知识产权权利的主体(“权利方”)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与希望引进知识产权的主体和/或其海外关联方(“引进方”)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将能够转让的知识产权让与引进方的行为。

在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语境下,知识产权转让指海外权利方将标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国内引进方,使得国内引进方拥有相应知识产权,从而可以使用标的知识产权。广义的知识产权转让还可能包括因继承、继受等原因导致的权利转让,但本报告中的知识产权转让仅包括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的知识产权转让。

对地域性以及弱地域性知识产权,可以选择将权利方在中国境内的主管政府部门进行了注册并获得的相应权利(“境内权利”)转让给国内引进方(若有),也可以选择该知识产权在国内的申请权(例如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国内引进方(若该知识产权不存在既有的国内权力),从而使得国内引进方拥有相应知识产权。

转让流程一般包括:

1.      确定标的知识产权与权利方;

2.      与权利方进行初期接洽以确认交易意向;

3.      对标的知识产权进行确权与估值;

4.      与权利方根据确权与估值结果进行谈判,确认具体交易条款;

5.      签署交易文件;

6.      从权利方处获得知识产权的相应文件、资料、权属凭证(如有);

7.      根据签署完成的交易文件进行权属登记(如需)或权属申请;

8.      获得标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

实践中,很多中国企业通过转让获得海外知识产权。

二、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方以能够转让的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并获得股东资格的行为。

在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语境下,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海外权利方与国内引进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并且海外权利方以标的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获得股东资格,以此使得国内引进方可以通过该公司使用标的知识产权。

出资流程一般包括:

1.      确定标的知识产权与权利方;

2.      与权利方进行初期接洽以确认合作意向;

3.      对标的知识产权进行确权与估值;

4.      与权利方根据确权与估值结果进行谈判,确认具体合作内容与方式;

5.      签署合作文件;

6.      根据合作文件设立公司;

7.      完成公司设立后,权利方将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公司,并进行权属登记(如需);

8.      获得标的知识产权使用权。

不少科创板企业的股东最初以知识产权出资,获得上市公司股权,例如孚能科技(688567)以知识产权做价1.75亿人民币出资。

三、联合开发

知识产权联合开发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投入技术与资源,进行某一项知识产权开发的行为。

在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语境下,知识产权联合开发是指国内引进方与海外权利方根据协议约定,共同投入技术与资源(一般情况下由海外权利方投入技术),进行标的知识产权开发,并且国内引进方基于协议约定有权获得或使用开发完成的标的知识产权和/或海外权利方投入的相应技术。

联合开发流程一般包括:

1.      确定权利方;

2.      与权利方进行初期接洽以确认合作意向;

3.      对计划进行开发的标的知识产权进行估值;

4.      与权利方根据估值结果进行谈判,确认具体合作内容;

5.      签署合作文件;

6.      根据合作文件进行联合开发;

7.      完成开发后,根据合作文件获得标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

实践中,联合开发是很常见的技术合作形式。

四、许可

知识产权许可,即许可方保留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知识产权在一定范围的使用权许可给被许可方。

知识产权也可以交叉许可,即双方均希望获取对方知识产权使用权的前提下,以一方将自己持有的知识产权授权对方使用作为对价,使用对方持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在海外知识产权引进的语境下,知识产权互相许可是指国内引进方与海外权利方通过互相将自己持有的知识产权授权对方使用,从而使得国内引进方有权使用海外权利方持有的标的知识产权。

许可/相互许可流程一般包括:

1.      确定标的知识产权与权利方;

2.      与权利方进行初期接洽以确认许可/相互许可意向;

3.      对标的知识产权进行确权与估值;

4.      与权利方根据确权与估值结果进行谈判,确认具体交易条款;

5.      签署交易文件;

6.      权利方交付相应文件、资料;

7.      获得标的知识产权使用权。

技术许可是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许可方保留所有权,被许可方获得使用权。

 

来源:内容摘自上技所创新研究院协同研究课题《海外知识产权引进及商业化中的权属和定价问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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