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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 | 驻场制在美国高校技术转移队伍建设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01-05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明确要求,高校要拓宽技术转移通道,通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增强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因此,鼓励科研人员依托自己的专利技术创办大学衍生企业,成为我国高校技术转移的可行路径。

美国高校在支持科研人员,利用自己知识产权进行创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调查发现,截至 2016 年,美国大学共创办了超过 11000 家衍生企业,且衍生企业的数量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成效显著,与其拥有成熟的专兼职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有很大关系,其中,驻场是重要的人事聘任机制之一。

研究并借鉴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的驻场机制,能够加快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知识产权商业化。

驻场制与美国高校技术转移

驻场制最初由风险投资公司创立,后来逐步拓展到高等教育机构。驻场制出现时间较短,其内涵还没有被学术界深入理解,不同行业、不同机构赋予驻场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在特定环境下去理解驻场制的内涵。风险投资公司的驻场人员主要是帮助公司评估“种子投资”阶段的目标,即评估“创意或商业计划书”是否具有投资价值;高等教育机构中的驻场人员核心任务是帮助师生创办企业、协助大学技术转移。

驻场岗位是临时的、非正式的职位,受聘人员通常工作 5至 12个月,当驻场人员的任务完成,岗位也随之撤销。驻场人员必须拥有丰富的创业经验。驻场人员的工作均围绕“新创企业”这个核心任务展开,需要对创业活动有深刻的体验和理解,只是根据工作目标,侧重点有所不同。在风险投资公司,驻场人员通常跟投资团队一起工作,帮助分析公司投资组合中的新创企业进程或者评估驻场企业家熟悉行业的公司新的潜在投资目标。在高等学校,驻场人员可以评估哪些技术适合商业化,帮助师生开发创意、组织团队以及引导他们把创意变成商业现实。

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的驻场制是一种用人机制,以驻场企业家、驻场经理和驻场导师等形式运作。1980 年《拜杜法案》颁布之后,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对学术创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支持大学研究人员、教职人员实施技术转移。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成效显著,与其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专业化的专兼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密切相关,采用驻场机制引进创业指导专家便是其中之一。美国高校实施驻场专家机制,需要经历需求分析与驻场专家招聘、背景审查与聘用合同签订、工作模式选择与效果评价等 3 个环节。

(一)需求分析与驻场专家招聘

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首先根据大学创业生态系统使命、自身科学研究实力以及技术转移需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聘请驻场专家,如果确定需要,那么进一步考虑聘请驻场专家的细节问题,例如,雇佣驻场专家的数量、主要职责、任职期限、要求付出的工作时间占比、工作津贴多少、驻场专家的来源、对专家的能力和资历要求以及专家的行为准则等。

在这些问题当中,尤其要重视“驻场专家的能力和资历要求”,因为,技术转移机构聘请驻场专家的主要目的是,依托已有知识产权进行创业,需要整合校内外许多资源,如果创业项目经常失败,不仅会造成人力、财力方面的消耗,还会影响大学在社会上的信誉,负面影响较大。

(二)背景审查与聘用合同签订

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需要对潜在的驻场专家进行背景调查。高校拥有许多前沿的创新技术,而拟聘请的驻场专家都是这些技术领域的创业专家,因此,必须调查清楚潜在专家的创业情况,确保拟聘专家自己的公司与学校创新技术没有利益冲突。

通过背景审查的企业家或行业高管将会与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签订一份聘用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保密协议、限制知识产权转让、明确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和薪酬标准、约定驻场专家行为准则和禁止活动(例如,是否允许驻场专家投资初创公司或联合创业,驻场专家是否可以直接向学校创业公司提供建议或咨询),以及对驻场专家的期望目标等。

(三)工作方式与工作效果评价

驻场专家在入职之前,需要接受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使命、目标和方法,专利申请概况,专利创业许可的流程和支持政策等。对驻场专家的工作业绩评价,侧重于对“帮助研究人员成立初创企业的数量”的考量,例如,密歇根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给驻场导师制定的考核指标是,在 12—18个月的服务期限内帮助 4—8 个专利技术转化为创业公司。

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驻场制的运行机制

驻场机制作为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用人制度的有效补充,其临时的、非正式特点,减少了机构的用人成本,弥补了技术转移队伍中专业创业人才的不足,极大地提高了技术商业化效率。

调查显示,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聘请的驻场专家,最主要的职责是指导研究人员创业和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推荐大学知识产权。此外,驻场专家还能帮助技术转移机构评估新的发明技术、审查知识产权投资组合、专利申请决策以及专利技术营销等。

总结与启示

2020 年 2 月,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高校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家委员会,引导技术转移专业人员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全过程,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由此可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工作发展的关键。然而,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专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2 人及以下的高校占比高达 79.7%,且受人事管理制度的限制,技术转移机构进人难,大多由科技管理部门人员兼职,业务水平、专业度欠缺,严重制约了高校技术转移效率。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成立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国家之一,美国高校拥有成熟的技术转移人才团队,少则 5—10 人,多则近百人,具备技术、市场、管理、产业、法律、投资、谈判、外语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基于我国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无法放开的现状,高校技术团队想更好的完成技术转移转化,寻找外部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是目前比较适宜的选项。科创帮与很多知名的高校院所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其中有不少成功的项目案例,受到了技术团队及企业方的一致肯定。我们期待和更多的项目技术团队交流探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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