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11-365
产业洞见
字体:

政策汇编 | 二月全国各省市出台科技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22-03-02

一、 国家层面政策

政策汇编 | 二月全国各省市出台科技政策一览


国务院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月1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强化高水平农业科研院校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领军企业,优化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国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引导10万名左右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等服务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要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等文件。会议强调要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确定人才培养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在选拔、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方面进行体系化、链条式设计,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研究人才。会议指出,要走好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体系。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人才深怀爱党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要优化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打好基础、储备长远,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既要培养好人才,更要用好人才。

二、 地方层面政策

政策汇编 | 二月全国各省市出台科技政策一览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

2月15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试点内容包括: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实行经费负面清单管理;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月16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山东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由被委托方提出建议,省科技厅研究确定。被委托方应与技术总师签订协议,明确技术总师的职责权利,赋予技术总师更多的经费分配权、团队组建权、考核激励权和资源支配权等。技术总师负责科技示范工程的总体规划,牵头组建项目专家组;负责选聘项目组成员,组织研究队伍,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组织项目实施;牵头协调推进项目,指导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

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含公益一类)根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财务状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列支的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一次性计入项目承担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高校、科研院所(含公益一类)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可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对科研实力突出、高层次人才集中、管理制度健全的单位,可在不超过本行业本部门总体比例的前提下,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不超过5%;在岗位设置方案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自主决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调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

2月2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布《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修订),提出在工程、农业职称系列中分别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按实际从事专业方向开展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级别职称评定。以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为第一标准,为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克服“四唯”倾向,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内容;重视应用方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省事业单位应完善本单位岗位聘任条件,鼓励本单位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在其所在单位进行聘任。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2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云南省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负责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科技人才专项评价人才培育的整体布局,对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引进、使用及发展的示范引领和带动情况,服务质量、满意度以及与相关计划(专项)和重大任务的结合与衔接等。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