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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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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成果转化的五种模式

发布时间:2022-03-17

从一个初期的科学构想到实验室成果,再到技术转化为成熟的商业产品并实现产业化落地,科研成果转化大致会经历“提出原始概念”、“出现初级成果”、“拥有成熟技术”、“实现初级产品”、“达到市场化产品”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所做的工作不一样,因而要求也不一样。在科研成果转化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如何高效地让一个初期的科学构想最终转化为成熟的商业产品并实现产业化落地,是当前一个重大而又十分紧迫的课题。而如何去实现这一环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本文主要带大家了解目前常用的五种转换模式。

1.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等市场主体将其研发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本单位科研生产活动,科技成果所有人取得全部的转化收益,承担全部的转化风险。这种方式获得成果的受益与风险全归成果所有人,不发生知识产权转移,方式简单。

2. 许可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成果所有人将其研发的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在不转移科技成果所有权的前提下,科技成果所有人收取许可使用费。该模式下被许可人的目的是实施科技成果,所以更重视成果转化的设计效果;支付给科技成果所有人的使用费可以与该成果实施的效果成正相关。

3. 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成果所有人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转让给他人,通过成果所有人与受让人之间签署转让协议来实施。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时,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交易时间比较长;受益与风险全部转移到成果受让方。

4. 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科研院所、院校或企业等市场主体将其研发的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科技成果合作转化知识产权不转移,合作方各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互补性合作的过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5. 以科技成果作家投资

成果所有人将其研发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成果所有人取得企业的股权,参与经营管理,分享经营收益,分担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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