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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典型案例 ② | 上海大学

发布时间:2022-07-06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背景之下,国内各高校结合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纷纷出台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并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本专题选取了国内多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了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体系、组织架构、政策文件,旨在宣介当前典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并给当下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痛点给出启示与借鉴。

本期以上海大学为例。


一、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架构

上海大学(以下简称“上大”)构建校长、管理委员会(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即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三位一体组织管理机制。专门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中,技术转移中心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依法、依职权管理本校知识产权;(2)确定上大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有专利权、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3)对上大的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与终止过程进行管理,对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建立监管机制;(4)按标准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程序,聘请相关专家为学校的知识产权顾问,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共同为知识产权重大事务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典型案例 ② | 上海大学

图1 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架构图


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细化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明晰分工协作职责,确保勤勉尽责,上大制定《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科技成果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的转化行为,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典型案例 ② | 上海大学

图2 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图

1.转化工作发起。技术转移中心对学校科技成果进行筛选、推广及转化洽谈;或科技成果完成团队自行推广其科技成果,寻找合作方及洽谈合作方式。技术转移中心与科技成果完成团队、转化团队(筹)协商,就“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团队”“转化团队与完成团队的人员分工及奖励分配方案”等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

2.转化项目立项。转化团队负责人向技术转移中心提交相关立项申请材料。技术转移中心收到上述书面材料并完成形式审查后,正式启动转化工作。

3.成果价值评估。对于每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或者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的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项目,技术转移中心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化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成果定价。(1)技术转移中心会同转化团队依法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转化价格。转化价格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所给出的评估价。(2)如果采用协议定价的方式确定转化价格,技术转移中心、转化团队共同与合作方洽谈,初步确定成果转化价格,形成书面洽谈备忘录(合作方、技术转移中心、转化团队负责人签字)。(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价格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作价投资:每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作价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项(低于100万元/项的,应采取转让或者许可方式实施转化),作价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公司总股本的20%。转让或许可:1)科技成果的转让或许可,一般采用一次性结算的方式,每项科技成果(例如一个专利)的价格应不低于10万元/项;2)若采用入门费(即初付费: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加提成方式支付的,每项科技成果(例如一个专利)的入门费应不低于10万元/项;3)原则上不允许以纯提成方式支付转让、许可费用。

5.可行性论证(适用于作价投资项目)。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转化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出席可行性论证会议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包括转化项目相关学科专家、科技成果转化专家等。

6.职能部门审批。技术转移中心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审批,由相关学院(所、中心等部门)、技术转移中心签署审批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完成审批环节后,审批材料报国资管理部门、资产公司(仅作价投资项目)备案。

7.公示。技术转移中心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内容(科技成果内容、转化方式、转化价格、奖励方式及比例等)在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可进入最后决议、实施环节。

8.校长办公会议决议。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后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包括:(1)作价投资:每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均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后实施。(2)转让或许可: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的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项目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后实施。上述范围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技术转移中心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该项目的转化与奖励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校形成该科技成果具体转化方式、以及对该科技成果完成团队、转化团队实施奖励的决定文件。

9.转化方案实施。(1)作价投资:技术转移中心会同国资管理、资产经营等部门启动组建企业相关工作程序,按照学校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公司的发起设立手续。(2)转让或许可:由技术转移中心代表学校与受让方协商、签署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同。若合作内容涉及进一步试验、开发的,应与受让方另行签订合同,并按横向课题管理。

10.奖励方案实施。(1)作价投资:技术转移中心会同财务、国资管理部门,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对该科技成果完成团队、转化团队实施奖励的决定文件,以股权形式实施奖励。(2)转让或许可:1)技术转移中心会同财务管理部门,核算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根据转让费、许可费的实际到账情况,统筹兼顾团队人员奖励部分与学校保留部分,再按奖励分配方案实施奖励;2)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是指转让、许可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学校维护该科技成果的费用,以及交易过程中的评估、鉴定等直接费用后的余额。《上海大学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大设立专利资金补贴与专利成果奖励制度。对于授权发明专利,学校给予由发明人足额支付的该项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的全额资金补贴;对于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学校给予由发明人足额支付的该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的半额资金补贴;同时,学校对于每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的奖励。且仅对于上大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给予补贴和奖励。上大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学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以及其他科技知识产权的,所获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实施收益按照《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自2017年,禁锢上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相继解除;至2018年底,上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路径、股权与现金奖励激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制度难题基本解决。期间,上大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出台大量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图3),努力打通“纸变钱“的最后一公里,着力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做出积极贡献。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典型案例 ② | 上海大学

图3 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文件清单


上图中有几份文件值得特别注意:一是《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在收益分配方面充分把握奖励激励、团队发展和体系建设之间的平衡;二是《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明确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绩效,可作为其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上海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规范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行为。

此外,上大还开展了两项新探索:一是科技成果价值评价,通过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的潜力与可行性。上大会同上海相关高校的专家、技术转移机构、投资基金、转化平台联合发起成立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成为上海首家科技成果评价研究机构。二是打造产业化(商业化)概念验证平台,旨在解决概念验证资金不足的难题。概念验证平台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不同之处在于,孵化器通常给已有产品的初创企业提供种子基金或环境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则评估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潜力,把产业化(商业化)风险降到最低点,吸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进入。借鉴美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前进行概念验证的经验,通过‘沪温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等合作平台的初步实践经验,上大未来打算在长三角区域内引导社会力量尤其是相关行业企业力量共同设立概念验证资金,打造聚焦某一学科、某一产业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的概念验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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